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南開交警支隊(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開交警支隊) 調整電子警察設備及增設配套標志設施 (項目編號:BTZB-2025-036)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日期:2025年07月18日發布來源: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南開交警支隊(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開交警支隊)
項目概況
調整電子警察設備及增設配套標志設施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 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188號內9號 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1日 09點30分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BTZB-2025-036
項目名稱:調整電子警察設備及增設配套標志設施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74.3371萬元
最高限價:74.3371萬元
采購需求:
包號 |
是否設置最高限價 |
預算(萬元) |
最高限價(萬元) |
采購目錄 |
采購需求 |
第1包 |
是 |
74.3371 |
74.3371 |
其他專業施工 |
調整電子警察設備及增設配套標志設施 |
合同履行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服務期3個月(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一)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規定,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應當如實填寫《中小企業聲明函》,標明本企業及磋商產品生產企業規模。中小企業劃分請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未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的將不予以認定。 (二)根據財政部、司法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規定,對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的政府采購政策。同時監獄企業第一階段(技術標)中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未提供的將不予以認定。 注:中小企業以供應商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為判定標準,監獄企業須供應商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 (三)根據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布的《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規定,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的政府采購政策。即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提供本單位制造的貨物,或者提供其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制造的貨物(不包括使用非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注冊商標的貨物)。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屬于小型、微型企業的,不重復享受政策。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時,應當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并對聲明的真實性負責。未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的將不予以認定。 注:根據天津市財政局發布的《天津市財政局關于貫徹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政策,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本項目只接受中小微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及監獄企業參與磋商。對于符合中小微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及監獄企業認定標準的磋商單位不再給予價格優惠扣除。 (四)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根據開標當日開標時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五)落實推廣“政采貸”業務,提高中小微企業融資效率,優化營商環境。詳細內容見第三部分“政采貸業務明白紙”。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一)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供應商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或監獄企業的證明材料,加蓋公章。 (二)供應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應商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財務狀況報告等相關材料:提供2024年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財務報告掃描件(應包括完整的審計報告和財務報表)或提供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個月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專用收據或社會保險繳納清單等)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稅的證明文件或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出具的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證明文件。納稅零申報供應商應當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應證明文件:A.加蓋受理章后的稅務大廳零申報報表;B.網絡申報截圖加蓋單位公章。 4.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在有效期內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相關資質,文件中提供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5.供應商須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6.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開標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7.供應商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參加開標儀式,供應商若為法人磋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供應商若為被授權人磋商,須提供法人代表授權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及近一個月真實有效的社保證明原件。 8.提交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證明材料。 注:供應商在投標(響應)時,2、3、6項可按規定提供政府采購供應商基本資格條件承諾書(承諾書格式見附件),無需再提交證明材料。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磋商,供應商須提供《非聯合體磋商聲明函》。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 2025年07月18日 到 2025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188號內9號
方式:現場領取,請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單位公章。文件費現金支付,標書一經售出,概不退還。
售價:5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 2025年08月01日 09點30分 (北京時間)
地點: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188號內9號
五、開啟
時間: 2025年08月01日 09點30分 (北京時間)
地點: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188號內9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南開交警支隊(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開交警支隊)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靈隱道47號
聯系方式:022-8790011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天津濱投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馬場道188號內9號
聯系方式:022-23317718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石璐瑤
電 話:022-23317718
天津濱投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