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批準下達的采購計劃,現將采購的貨物名稱、數量、公告如下:
項目編號:平府采詢(2010)36號
一、采購清單(最高限價14.76萬元,見附后預算清單)
非編臺:18套;直播臺2套;播控臺10窗;工作臺電源12臺(供播控臺和直播臺用);PDU電源18套(供非編臺用)。
非編臺、直播臺、播控臺推薦品牌為:聯創電廣、通廣、海視恒通。
工作臺電源和PDU電源推薦品牌為:同為、突破、聯創。
二、資金來源:中央重建資金(廣播電視臺設施設備)
三、報價方式 :
1、供應商對報價須嚴格按照“非編臺等專業家具技術要求”(電話索取:13700963366)提供產品的合格文件、授權證明和彩色設計圖案。
2、供應商須提供相關參數,提供產品合格文件和授權證明。
3、供應商以郵政快遞密封(清單)報價方式郵寄至平武縣政府采購中心,并提供相關資質(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并加蓋鮮章、 合格文件、授權證明和設計圖案)。報名截止時間:2010年11月23日(以寄出郵戳為準),過期恕不接受。
郵編:622550
地址:平武縣龍安鎮政府街23號
三、聯系電話
0816-8822051 (政府采購中心 孟先生)
0816-8823923 (廣播電視局 龍先生)
四、報價商須知
(一)報價商應具備生產或經營所采購商品的法定資格,參加報價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具有投標產品生產商的授權證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價商應對價格(一次性報價出最終用戶價)、品牌規格、技術指標、數量、質量、售后服務、交貨時間等作出實質性響應。并與2010年11月23日(以寄出郵戳為準)前密封(加蓋印章)送達到平武縣政府采購中心,過時不再接收報價文件;過時遞交或未按要求遞交者,將視為無效報價,不予接受。
(三)交貨方式、地點及期限:成交供應商按合同中規定的交貨時間送貨到使用單位并安裝調試完畢。
(四)支付方式:成交商提供的產品交付驗收完畢,《驗收表》經使用單位簽署意見書后,由采購單位在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款項。成交商必須開具有效的正式發票。
(五)合同簽訂:成交商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須經縣政府采購中心審核。評定原則:按符合采購要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六)廢標條件
1.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2.報價商的報價超過了采購預算,采購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