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有參談產品的生產許可證和產品鑒定證書以及由國家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國家強制認證、節能產品認證、產品質量檢測報告,有參談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認證及環境認證(ISO9000、ISO14000、3C認證等)。 (三)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購的專業技術能力,有參談產品經銷權(大路貨除外),有能力提供所采購之貨物。 (四)有固定的送貨人員和送貨工具,能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將所采購貨物安全、無損的送到采購單位。 (五)參談產品售后服務由供應商負責的,應有專門從事售后服務的維修、征求用戶意見等人員,保證讓宜賓縣政府采購單位滿意;參談產品售后服務由生產商負責的,供應商應協助采購單位解決好售后服務中出現的問題。 (六)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以往宜賓縣政府采購活動中無違法或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