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洛陽市政府采購中心受中國共產黨洛陽市委組織部的委托,就攝像機及照相機項目進行詢價采購,現公告如下:
一、采購編號:洛政采購中心[2009]203號
二、采購項目:攝像機及照相機項目(攝像機1臺、照相機1臺。詳見采購文件)
三、合格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
2、必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四、獲取采購文件辦法:采購文件售價:100元/份(人民幣)。本次采購免收中標服務費,符合上列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可從2009年7月30日起至2009年8月6日(節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到洛陽市政府采購中心(洛陽新區市府東街市財政局附樓二樓221室)購買采購文件。
五、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09年8月7日上午9:30。
六、投標及開標地點:洛陽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大廳。
地址:(洛陽新區市府東街市財政局附樓二樓222室)
聯系人及電話:王先生 趙先生 0379-63205572(傳真) 63212635
七、戶名:洛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行:洛陽銀行高新支行
賬號:7340102010900324
洛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2009年7月30日